把爬山被螞蝗附身的遭遇告訴同事之後,大家對我隨身攜帶鹽巴都讚嘆不已,一時間對於自己的深謀遠慮,感到有點得意洋洋。(被咬了有什麼好高興的?)其實這不是第一次被螞蝗吸血,06 年去澳洲 Cairns 泛舟時,需要扛著小艇穿過一片原始森林,教練就說森林裡有三種可怕的動物,其一是 Cassowary,一種大型的無翼鳥,有攻擊人的傾向。其二是 Snake,第三就是 Leech。結果走完原始森林,既沒看到 cassowary,也沒遇到 snake,倒是 leech 每個人的腳上都掛著好幾隻。螞蝗咬人雖然不痛,但是脫落後的傷口卻不容易凝固,拖著血絲有點噁心。吸飽血的螞蝗身體會漲起來,摸起來滑滑的,仔細看還有細緻的花紋呢。一位小時候務農的同事說,他們每天下田回家前第一件事,就是把腿上的螞蝗一一拔下來。他還教我們螞蝗的台語叫做 Moxkhii,也就是貼在身上的小蟲的意思,還真是貼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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