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寄來一封沒頭沒腦的信,附上一些丹麥人捕鯨魚的照片,要大家幫忙繼續轉寄,譴責這種殘忍的行為。
讀信的同時,心裡充滿了懷疑,照片上打的網址,連結到一個奇怪的阿拉伯文網站,而我認識的北歐人,都是彬彬有禮的文明人,當下我就覺得這可能又是一場惡作劇。
於是我上網搜尋資料,發現這種捕鯨行動確有其事,只是發生的地點是在 Faroe Islands,一個從 1948 年開始,除了外交國防和法律之外,半獨立於丹麥的自治省。
Faroe Islands 的居民,每年夏天都會捕捉將近一千隻的 Pilot Whale,作為食物的來源,這種捕鯨行為,至少從十世紀就已經開始了。每當魚群出現在鄰近的海域,發現者就會點燃營火,通知鄰近島嶼的居民。大家於是駕駛小艇,將魚群驅趕到水淺的斜坡,再宰殺擱淺的鯨魚。這種獵殺有許多嚴格的規定,當地人只能圍捕遊近島嶼的鯨魚,而捕殺的工具只能用繩索和鉤子。所以這種捕捉,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船隻,才能將鯨魚驅趕到岸邊加以宰殺。許多反對捕鯨的人士,將這種舉動汙名為不需要且殘忍的行為,還將需要大量人力的活動,描寫成舉行祭典,藉以污蔑當地人成野蠻人,再用染成紅色的海水,激起大家的義憤。
翻開地圖,Faroe Island 孤懸在冰島與蘇格蘭中間的大西洋裡,貧瘠的土壤,無法栽種穀類和蔬菜,長久以來,鯨魚肉的食用,是當地人最重要的蛋白質和維生素來源。如果環保人士自詡清高,應該要調查每年少掉一千隻鯨魚是否影響到鯨群的生態,如果有影響,就應該替他們提供新的食物來源,以度過北海漫漫的長冬。如果沒有影響,就不應該譴責他們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坐在電腦前面動動手指,就要摧毀人家已經發展了一千多年的文化。
有一次開車回台北的途中,細雨裡看見雞農開著卡車,將整車的雞運往台北。那些可憐的雞們,蹲在無法站直的籠子裡淋雨,最高層的雞還得站在離地至少兩公尺的籠子裡。家附近傳統市場裡有個雞販,展示著好幾籠活雞,如果有人要買雞肉,雞販就會從籠子裡抓出一隻雞,將翅膀捉在雞的身後,熟練的在雞的喉嚨劃一刀,丟進一個裝滿熱水的洗衣機裡,轉了幾下,雞毛就全部脫落了。只要看過一次之後,保管好幾天不敢吃雞肉,但是怎麼從沒看見有何衛道人士到傳統市場拍攝影片宣傳一下?
哪有一種獵殺是不殘忍的?討論這種捕鯨行動是否正確,應該要從需要性,可取代性,以及生態破壞程度來說服別人,刻意使用殘忍的鏡頭來污蔑別人的文化,將別人貶低成野蠻人,自己難道都不吃肉嗎?更何況要不是兩個世紀前,西方人大舉捕殺鯨魚到差點滅絕的程度,這種小規模的捕殺行為也不會影響到魚群的生態吧?而工業污染把他們重要的食物來源都變得不安全了,應該是西方人虧欠 Faroe Islands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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