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5, 2008

高度開發國家

前幾日提到有人隨意張貼別人的肖像,不但自以為是,還稱批評的人假道學。這種毫無公民概念的人類,正充斥在我們的四周。反觀日本這個國家,其國民往往被一些外省人士醜化,但是在公民概念上,卻是領先我們好大一節。看看一位旅居日本的網友分享日本網站的規定:

日本攝影網站貼圖區上很少看到有人貼肖像照或有人物在景中的照片,因為不少攝影網站會在規定上提醒貼人物照時要取得被攝者同意,否則責任自負。另外像東京迪斯奈樂園內攝影的照片,假如沒有得到東京迪斯奈的許可在網上貼出來也不行。

這才是一個文明國家該有的態度,反觀我國,公民就像是暴發戶一樣,脫離不了土裡土氣的樣子,更混雜了外省人帶來的中國劣等的民族性。和開發國家居民的水準相比,還差的遠呢。

八年前到日本北海道旅遊,曾經打開電視看新聞,雖然不通日語,但是隱約可以猜出當時正在報導熱門的殺人事件。看看人家報導新聞的手法,對於嫌疑犯,不但臉部打馬賽克,連聲音都用電腦變音,讓人認不出來。即使面對殺人這種罪惡,無罪推定以及尊重嫌犯的人權,依然沒有打折。反觀台灣媒體,嗜血的記者應該早就把他的祖宗八代挖掘出來鞭尸了。看看人家的文明,進步我們何止八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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